离婚案件中,如果要求由当事人亲自去收集对方有过错或财产状况的证据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由于当事人没有特定的经验以及充分的时间和精力,让他们在满怀悲愤恼怒的心情下去取证是不现实的。而当事人的亲友代为取证,也存在同样的问题。指望律师代为取证,也相当困难。因为取证工作量较大,耗费的精力也很大,有的律师甚至不懂最基本的调查技巧。律师是通晓法律的专家,但未必是调查取证的好手,因此,“私人侦探”应运而生。
虽然,目前对于“私人侦探”存在的合法性各界普遍存在质疑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就是目前存在着对私人侦探的巨大市场需求,有需求就有供给。不论现在存在的类似机构的名称如何,是信息咨询公司,还是调查事务所,其提供婚姻案件当事人服务的手段,就是采用跟踪,拍摄,录音等行为,固定,保留另一方有过错的事实情节或发现财产证据线索。
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,财产争议额度不大,当事人经济能力不是很高的案子,一般不宜请人代为取证。一般请私家侦探 离婚取证工作量大,可能会有若干人参与,调查周期相对较长,同时工作危险性,风险性也存在,因此,委托调查开销相对较高。如果使用受委托人相对较多或价值相对较大的调查器材,花费则更高。因此,对于当事人来说,如果家庭共同财产较高,有对方有过错证据对财产分割影响较大,或财产证据线索较为重要的案件,可以请人代为调查取证。而对于一般家庭中的婚外情以及财产情况,没有必要聘请调查。当然,如果愿意“花钱买明白”忽略经济账的当事人,采用代为调查取证的模式也无可厚非。
请私家侦探代为取证是否合法?大部分人认为,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权利义务,当事人自然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收集调查取证。被委托人不论是谁,只要其采用合法的手段,使用合法的器械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,就是有效证据,只是其证明力大小有待法官认定。